MID-July_

意难平的一些碎碎念

如果换作是我的话,我永远不会拒绝类。

他的眼睛生的太漂亮,悲悯又冷漠,像我窗前抬起头才能望见的,水淋淋的月亮。

天台上的风,和他按在我唇上的手;广告牌,和他跪在我面前的单膝;椅子,和他半眯着眼抬起的笔;打火机,和喷涌的说话下,抬起手,却挡不住他朝我扬起的嘴角,他逆着光,他比光更暖,更亮。

他在我最爱他的那年离开。我会怅然,会想念,又会怀疑自己。他喜欢的人,是那样明亮,一举一动都牵着他的心,而我,却不知道究竟能为他带来什么,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哪里能值得他喜欢。于是我尝试着放弃。

可他回来了。他真真切切地站在我面前,像以往无数次那样轻轻碰我的脸。他说“我回来的不算晚吧”。于是我什么也想不到了。

他挂着泪水却依旧把我揽在怀里,用他的身躯帮我挡住这个世界。他明明难过,他明明可以爆发,他又明明抱住了我。

即使我有那样多疑虑,即使我有那样多自卑,即使我有那样多不安,再看见他眼睛的那一刻,我还是会想起第一次见面时他无奈又好笑的眼神,也还是会想起他一次次向我伸出的手。

类,与光同尘也好,肆意张扬也罢。振作或坠落,我都愿意站在你那一边。

我不是来普渡众生的,我只想带我的男孩回家。

无望爱人

(没脑子瞎摸版 别看



十七岁那年,我遇见我的爱人。


我爱她生得一双笑眼,瞳孔在阳光之下显出漂亮的琥珀色,小巧而略塌的鼻子镶嵌在不大的鹅蛋脸上,没有一处看上去不柔软,没有一处看上去不温润,她就如一颗剥了壳的荔枝一样。


而我最喜欢她那肥圆的,几乎看不出棱角的小嘴。一张一合间,能讲得出最纯情的情话,也能在云雨之际咬着我的耳垂泄出露骨而疯狂的声音,让汗水吞噬我的全部理智。冬日里,昏暗光线下,飞扬的大雪中,我在一片冰冷里吻上她温软的唇。她睫毛上还挂着雪白的霜,微微颤动在我眼前,心跳也就随着它一下,一下地颤动。


她望向远方时,草本植物的翠绿跟着她流盼的目光延伸至天边。天是绿的,她眼里是蓝色。


盛夏躁动的蝉鸣里,我会和她穿梭在树林间。她喜欢森林。我听见水流动的声音,树叶间窸窣的响动,和若有似无的鸟鸣———

“那是无脚鸟的声音…”她低声嘟囔着。

可那明明是只麻雀。那只是麻雀。


那天我把她送回家,抬头时甚至能透过她家的窗子

看见她母亲正盯着我。那眼神和她一样的直,却不似她那样温柔而坦率。

“明天是最后一次考试啦,你要考上自己喜欢的学校,然后好好照顾自己,别让自己委屈,记住了吗?”

她在跟我告别了。我张张嘴,又不知道该说什么,索性直接抱住了她。

“你也一样…”我闭着眼,像无数次地亲昵那样,贴在她耳边轻声地说。


我看着她上了楼,跃动的白色裙摆消失在楼道的拐角处,我就站在那里,望着她走过的大门,望到最后一抹余晖也消失在地平线上。


她从不穿裙子的,但这天的白裙,和她露出的一节白皙脚踝,是我此生见过最美的风景。

即使她小腿上有无法忽视的青紫。即使她肩膀上有领口也遮不住的烫伤。即使她手臂上有无数新旧交替的划痕。

也不会再有一条这么美的裙子了。


然后,她死了。

死在我高考完的那天。

死在她生命最大限度绽放的那一年。

救护车的鸣笛声比考试铃的声音还要大,她成了一株不落幕的玫瑰。


她母亲在我班主任的办公室门口哭喊。女人的喊声比那天的鸣笛还要刺耳。

“是你害死我女儿的啊!”她用发黄的手指指着我,身上发出一股浓重的酒味。

一点也没有她女儿身上的皂香好闻。我这样想着,又觉得鼻头发酸。


女人最后被保安拉出了校园。

我还依稀能听见“变态”、“杀人犯”这样的字眼。


后来,我的她成了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。

我的爱人就跟着他们轻松的语调一次又一次地死在我面前。

那些人呢。他们有些为她的母亲打抱不平,说她好好一个姑娘,是被鬼迷住了眼,说她是喜欢女人的变态。有些呢,夸张生动地向着疑惑的人们讲她死去的那一刻。他们说她死在浴缸里,血染了一池子,比谁都可怖,比谁都幸福。

她怎么可以不幸福呢。她应该幸福。

世间繁华只她一人值得。可惜我留不住她,这世界更加留不住她。


镇上的人们看我的眼神,沉郁,轻蔑,还带着不明所以的同情。于是我逃开,却发现,处处都是他们的身影。目光环绕着我,嘴巴张了开又闭了去。太嘈杂了,我听不见。


这一次,天是红的,我的眼睛是蓝色的


我的小无脚鸟,带着我的视觉,我的听觉,我的春夏秋冬,我所拥有的一切美好,和我一颗十八岁的心飞向远方。







无脑随笔




凌晨十二点,巷边,香烟和冷风交杂在空气里。

我,他,一只野猫。

他指尖的烟味还未来得及完全褪去,此时正撑在我脸侧,他手生的漂亮,我喜欢他捏鼓棒时的样子,那比别人脱光站在我面前更要色情。晦暗又克制的神情让我无比想要吻他,啃噬他疯狂又理智的灵魂。

可我还是要做出一副怯生生的样子,不太娴熟地避开他的视线。在他眼里,我恐怕成了天上那水淋淋的月亮。

“怕了?”

沉默。

“那就不该招惹我。”

依旧沉默。

他皱起眉,似乎还想说点什么。

就是这一刻。

我抬头吻他,却并没有闭上眼。我看他恍然一瞬的惊讶,升上脸庞的情欲比点燃烟卷的雾更加氤氲。他的手搭上我的腰,又被我抓住手指。此刻,我只是一名老师,不带感情地教他如何放肆,又给他以听话的奖励。

意乱情迷。我喜欢孩子们受制于爱的模样。

爱是我牵引他的锁链。

是我亲手为他设下的陷阱。







EP.00 山城



*祺鑫and文轩


*全都是私设!私设!不要上升孩子们!


*校园向 圆我心中的一个小愿望


*第一章可能有点偏 见谅!



     




         完美的夏天应该是什么样子的?




         宋亚轩坐在机场到公寓的车上,倚着座位看向窗外。山城的郁郁葱葱在眼前一一掠过,广州到重庆,他像被父亲遣送一样安排来了这个陌生的城市,少年独自走过这一千多公里的路程。他觉得也好,反正接下来的路,也都会是他自己。



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前面的司机大哥是个地道的重庆人,操着一口方言,一刻不停地向宋亚轩介绍这个城市。

         宋亚轩只能囫囵地从里面听出几个词汇,勉强理解后接着司机的话聊上两句。一来二去之间,初来乍到的不安竟真的消去了几分。手机铃声响起———

         “以前人们在四月开始收获,

         躺在高高的谷堆上面笑着,

         我穿过 金黄的麦田,

         去给 稻草人唱歌,

         等着 落山风吹过。”





         来电人的备注是“表哥”,马嘉祺。宋亚轩与他的接触并不多,他家在郑州做生意,宋亚轩还是小学时与他见过几面,再后来,马嘉祺去了重庆读书,在见到他是在宋亚轩初三那年———宋亚轩妈妈的葬礼上,他的表哥一如既往的温柔,替他擦掉眼泪,塞进嘴里一块奶糖,父亲和前来参加的人寒暄,似乎这不是他相濡以沫的妻子的葬礼,而是一场盛大的酒会。只有马嘉祺能注意到他。这次来到重庆,他那不靠谱的爸直接将他托付给了马嘉祺。

         回忆被又重复一遍的铃声打断。宋亚轩接起电话,那段传来马嘉祺的声音。

         “是亚轩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 “是我。”

         男孩的嗓音像薄荷一样清冷,于宋亚轩对他为数不多的印象中统一的“温柔”“礼貌”重叠在一起。像是能凭空拂去夏日的炎热。

         马嘉祺交代给了宋亚轩怎样找到自己的房子,说了半天,末了还是担心他找不到地方,告诉宋亚轩到了给他打电话,站在楼下别动。




        “他好像比我爸更像我爸”宋亚轩觉得自己的想法好笑。重庆刚刚下过一场雨,整个城市都湿漉漉的。不知道是什么品种的植物错综交叉在重庆的每一个角落,雨滴顺着绿色滑下来,染了石砖,润了夹杂在缝隙中的青苔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宋亚轩举起脖子上挂着的相机。

         




         “咔嚓”一声,宋亚轩的山城夏天,从这张青绿色的照片开始。

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重庆很大,下午到达,却是黄昏时分才到了住所。只有真正踩在了重庆的土地上,才能切实感受到山城那种独有的魅力。付过车费,踩在树荫遮挡住阳光的一片阴影下,抬头打量这所高档公寓。他从小就知道姑妈嫁给了一位大老板。这样一看,确实有钱。

 



  

        “诶诶诶,让一下让一下!”

         正打算打给马嘉祺的宋亚轩突然听到这一声,被吓了一跳,一抬头,就看见一个看起来和自己差不多大的男孩骑着电动车疾驰而来,宋亚轩赶忙向后退,电动车堪堪擦过宋亚轩的肩膀,车轮压飞几颗石子,其中一个尖锐的划过宋亚轩裸露的小腿,留下一道血痕。好容易刹住车的男生立刻下车跑过来。焦急的问他有没有事。

         “对不起对不起,我第一次骑车没啥子经验。”少年面带歉意地说了好几次对不起,视线转向宋亚轩的行李箱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“你是外地人吗?你也住在这里?”

          宋亚轩应是。少年便执意要把他送到家当作补偿。左右想了一下,似乎也可行,宋亚轩便点了头。他就跑去把电动车推回来,和宋亚轩并排走。少年走在车子一侧,宋亚轩就走在另一侧,一辆小电动,分割开两个少年,也割开夏天的风景,一半是烈阳,一半是树荫。

         “诶对,你家在哪啊?”

          宋亚轩报出一串地址,却见少年侧身惊讶的看着他。宋亚轩问怎么了。

         “你认识马哥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  马哥?马嘉祺?宋亚轩迟疑着点头。却见少年兴奋地扬起一个笑容。

         “你就是他从广州来的弟弟啊。”少年停下脚步,笑意盈盈地伸出手———“我叫刘耀文。”




          到门口,摁响门铃。打开门却是陌生的面貌。马嘉祺总不会来读个书顺带整了个容?虽然多年不见,宋亚轩也能确定眼前人绝对不是马嘉祺。刚犹豫着要不要开口,就听见刘耀文的一声“哥”,随后自然地拿拖鞋进了屋子。宋亚轩觉得有点混乱,刘耀文看见他这副囧样,笑着给他拿拖鞋,跟他说“刚开门的是我哥,丁程鑫,你哥朋友”。然后又和丁程鑫介绍自己。

        丁程鑫和他打了招呼,又朝屋内喊。

        “马嘉祺!你弟弟来啦!”说罢,又凑到宋亚轩耳边,小声说“你哥为了以完美的形象迎接你,在屋里换了好几套衣服啦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下一秒,靠近阳台的屋门打开,探出一颗头,是马嘉祺 。“阿程你和我弟说什么呢”





         马嘉祺走出屋子,几年不见,他本就清秀的五官更加硬朗,又高又瘦。

         “怎么没给我打电话?”马嘉祺像小时候一样揉宋亚轩的头,转身给他倒水。

         “啊,我刚在楼下碰到他了,就给他带上来了。”刘耀文朝宋亚轩眨眨眼。宋亚轩了然,冲着马嘉祺点头。

         “你怎么知道那是亚轩的”丁程鑫眼睛微眯,刘耀文最见不得他哥这样,一被丁程鑫这样打量他就打怵。

  

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“他,他和马哥长得像嘛,一眼就能看出来。”

          “鬼扯。”

      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还是马嘉祺出声打断了这段对话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“好了好了”马嘉祺看向宋亚轩“怎么样,饿不饿,去吃饭吧?”

           宋亚轩说好,放了箱子就跟着出了门。一路上,丁程鑫搭着宋亚轩的肩膀和他说话。马嘉祺时不时插上几句,刘耀文在旁边时而出声反驳他哥说自己没有宋亚轩乖,又被丁程鑫瞪回去。

 



         吃饭的地方在江边,是家烧烤店,离住的地方并不远,几个人边走边聊,不一会儿就到了地方。老板好像和马嘉祺他们很熟,要了烤串和汽水,店里人多,他们来的有点晚,就只能坐在外面一边填饱自己一边喂饱蚊子。四个人坐在烧烤伞下,宋亚轩和刘耀文坐一边,丁程鑫和马嘉祺坐一边。马嘉祺带了瓶花露水,绕着几个人喷来喷去。弄的他们像是刚从花露水里泡完澡出来似的。

         刘耀文说像是拿花露水烤了串似的,马嘉祺就让他下次自己喂蚊子,刘耀文做了个封嘴的动作,又转过头和宋亚轩说话。





         趁着马嘉祺和丁程鑫聊天,刘耀文小小声问宋亚轩。

         “你家里人怎么叫你啊?会叫囡囡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 宋亚轩说不会,那是叫女孩子的。刘耀文又问,那怎么叫你,芽芽吗?

         宋亚轩瞪大眼睛,问刘耀文怎么知道,刘耀文笑开了,说听马哥这样叫过你。宋亚轩更疑惑了,他上初中就拒绝这个小名,马嘉祺也知道,见刘耀文把头转了回去,也就把话吞进了肚子里。





         话题是围绕着宋亚轩的,既不会让宋亚轩感到尴尬,又不会显得太过热情惹得人不自在。

         男孩子之间的友谊来的像江边的风一样快。他们聊家乡,聊篮球,聊学业,互爆对方的糗事。

        丁程鑫讲刘耀文小时候一上幼儿园就哭,抱着丁程鑫的大腿哭的一抽一抽的,眼泪鼻涕全往上抹,嘴里还喊着哥哥别不要我,我不想以后没有饭吃,像丁程鑫不是送他上幼儿园,而是要像电视剧里那样给他抛弃似的。丁程鑫边讲边乐,说刘耀文小时候肯定没少跟妈妈看琼瑶,又伸手摸刘耀文的头,说好弟弟,哥要丢你也指定给你丢学校食堂门口,耽误不了你吃饭。

        马嘉祺趴在桌子上笑得一抖一抖,刘耀文想骑着自己的小电动逃离现场。

         宋亚轩也跟着笑,他有种错觉,他觉得他们四个本就多年没见的故友,重庆也是几年未归的故乡。

 




       吃完饭,几个人沿着江边走。仲夏江岸吹来的风带着重庆独有的气息,吹乱了少年额前的碎发,吹鼓了罩在身上宽大的白T。刘耀文不知道说了些什么惹怒了丁程鑫,追在刘耀文身后要揍他,马嘉祺横在中间劝架,间隙朝着宋亚轩招手,宋亚轩仰头灌下一口橘子味的汽水,追过去。刘耀文又躲到宋亚轩身后,手抓着宋亚轩有点单薄的肩膀,露出半个脑袋。马嘉祺好容易稳住丁程鑫,带着他们往家走。

  




          刘耀文趴在宋亚轩耳边说:

         “欢迎来到重庆。”





          嘈杂喧闹的人声里,少年的声音却格外清晰。宋亚轩笑的眉眼弯弯。这句话在宋亚轩耳朵里,却更像是“欢迎回家”。

         






TBC.




想了很久才写出这篇,我脑袋里的画面想的超级多,描绘出来就这有这么一丢丢点🤭。电动车这个是因为之前听说哥哥们在前面骑车,文哥只能在后面跑。我就提前帮文哥解决一下哈哈哈哈哈。本来打算到重庆实地考察一下,结果今年疫情还是没能去成,只能按照我想象的写啦。希望重庆的姐子们讲讲重庆!!!

         


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

Galway Love Story


落魄音乐人文X临时酒吧主唱轩




*刘耀文视角

*勿上升




推荐BGM:Galway girl

梗源自:歌曲Galway girl







      我也许对戈尔韦有某种程度上连我自己都不知道的情怀,才会一时头热拿着银行卡里及近半数的钱,只身前往戈尔韦。





      坐上飞机的时候,我还有些懊悔。我甚至没定好要去哪,住哪个酒店,只因为一个想法,就踏上了前往爱尔兰的路上。

      也罢,就当任性一次吧。





      到戈尔韦时已是傍晚,我在格拉夫顿大街上闲逛,却在一家酒吧前面停下了脚步。像是是身体内某种激素刺激了我的大脑,让我身体不受控制的去做事。





      走进酒吧时,乐队正在台上表演。





      我瞬间就被台上的主唱吸引住了。男孩长的十分漂亮,首先说明是真的很漂亮,没有任何贬低的意思。大大的眼睛,长长的睫毛,白皙的皮肤和上扬的猫唇。怎么看怎么优越。他的声音也很好听,像是午后的阳光,温暖而明媚。





      他冲着我的方向,昏暗的光线让我不确定他是不是在看我,更不确定他是否在冲着我笑。





      我坐在一边,又听他唱了许多歌,直到酒吧打烊。当晚我就在附近的小旅馆将就了一宿。





      第二天我出去买东西时,又遇见了他。





      那时他穿着白衬衫,坐在离那天的酒吧不远的台阶上,前面有个眉眼与他几分相似的小男孩在弹吉他,应该是爱尔兰的民谣,周围有少许观众,稀稀拉拉的站在周围。





     我本想径直走过,没想到他突然朝我挥手。

     “嘿”





    我有些诧异的看着他,他拍拍身上的灰,朝我走来。





   “你昨天是不是来过酒吧?”他眼睛弯弯的笑着对我说。





      我一时间有些愣神,那晚灯光实在太暗,我只看清了他模糊的笑容,可今日一见,那笑容着实迷人。

      可是,他是如何认出我的,我们不认识,甚至没能搭过话。





      他像是看透了我的想法,笑着对我说。

    “这么一个帅哥在台下太惹眼了,想不注意都不行噢。”





     我挠挠头,不知道该做何反应,也跟着他笑。又觉得这样太傻,开始自我介绍。

    “我叫刘耀文,你呢?”

    “宋亚轩”





      是谁先说去酒吧里聊的,我已经有点记不清楚了。





      白天酒吧里没多少人,乐队在排练,阳光透过落地窗投射进来,洒在吧台上。屋子里明亮不少,我这才看清酒吧的全貌,酒吧四面和吧台都是木质的,天花板上吊着几盆绿植,窗台外面也开满了满天星。不像个酒吧,倒像是个不错的喝下午茶的地方。





      宋亚轩似乎跟老板很熟,他带我到桌旁坐的时候,老板送上两杯我叫不出名字的鸡尾酒时,还充满调侃意味的朝他打了个响指。

      “Song,Is this your boyfriend?”

      宋亚轩却只是笑,不回答。





      我们聊了整整一下午。他告诉我,他是纯正的中国人,很小的时候妈妈带着他改嫁来了爱尔兰。这家酒吧是他朋友开的,他原本在这里的一支乐队演奏小提琴,昨天酒吧的主唱突然请了一阵子的假,他才被老板逼着上了台。

      我告诉他,我也是做音乐的。

     “我和其他音乐人的区别就是比他人穷好多。”





      他反而笑的更欢,眼睛也眯了起来,弯成一个好看的弧度。

     “那不是很酷,一个落魄流浪音乐人,拿着所有钱跑到外国。如果你再邂逅一场爱情,那说不定你会成为一个浪漫爱情故事的主人公”





      我知道他是在打趣我,跟他笑着,也不作声。





      我们喝了不少酒,他的脸红扑扑的,我也有些晕。我和他说我很喜欢卡里克弗格斯民谣。他便站上台,用清脆的声音唱着阿卡贝拉。台下的观众用掌声为他打着节拍。

       与昨晚不同的是,在这个空间里,我确定他只唱给我一个人听。





       “咚 咚 咚......”

        一声比一声重的心跳让我无法忽略。

        我想我可能真的是疯了。





      之后的几天,他带着我玩了很多地方。白天的时候,我们去拍照,去吃东西,去打台球—我和他都热衷于斯诺克。他好像什么都会,无论是音乐,下棋,运动,绘画......无论什么话题,他都能发表出自己的见解。

      而晚上呢,他就会带我去酒吧听他唱歌。宋亚轩总是唱着唱着就朝我望一眼,笑一下。我感觉我没有心思去听歌了,那样多的人,我却只觉得他是在唱给我听。

      “Everbody’s tryin’ to be a billionaire,

       But everytime I look at you I just don’t care,

       Cause All I want to be, 

       All I ever want to be, yeah, yeah, 

       Is somebody to you.”

       这是我跟他说过我喜欢的歌。





      凌晨一点,乐队接替了宋亚轩。我说要送他回家。我们两个人被戈尔韦的冷风裹了全身。已经很晚了,走到他家门口时,他的鼻尖和脸颊被吹的带着粉红色,灯光很昏暗





       尽管很丢人,可看到巷子里黑茫茫的一片时,我还是退缩了。宋亚轩似乎看出了些什么,对我说“要上我家坐坐吗。”





      我扭捏了一下也就同意了,让我一个怕黑的人自己走夜路,简直就是要了我的命。





      宋亚轩的家装修的很漂亮。是很日式的风格,客厅毛绒绒的地毯上面摆着几个凹下去的姜黄色入懒人沙发。灯外面罩着一层亚麻灯罩,使光线变得温和舒适。阳台的护栏上放着几盆多肉,我这才注意到,阳台上趴着一只小小的猫,花色很杂,但是眼睛特别大,瞳孔是深棕色的。





      他拿来两包薯片,和几杯果汁酒。我们边聊天边看电影。我清楚的记得,我们看了暮光之城。他说他很喜欢这一部电影,看过很多遍。我早就知道宋亚轩的浪漫情怀,不只体现于喜欢的电影。当电影里的主角互表心意时,我也喝的微醺,昏暗的灯光映着他的脸,我下定决心,对他说“我会把你写进我的歌里。”





      他的眼神亮了亮。

      “真的吗?”

      “真的”

      

 



       “我一定不食言”我对他说。





       那天晚上,实在是太晚了,我便没有回到民宿。宋亚轩在沙发上盖着毯子睡着了。他的猫不怕生,在我裤脚上蹭来蹭去

       隔天,我接到了国内一名大制作人的电话。我觉得应该是戈尔韦和宋亚轩把我前20年遗失的所有运气都还给了我,也许还透支了一点下半生的。





      对我来说,这次机会非常非常重要,宋亚轩显然知道。我走那天,他去机场送我,没有太多的煽情。

     “照顾好自己。”

     “别忘了你跟我说的话。”





       我听见自己说。

       “等我。”





       坐在飞机上时,我满脑子都是宋亚轩的脸。他的笑,他的眼神,他的举动,他的声音,全都刻在我的脑海里。





       之后的几个月,我都忙着找灵感,写歌,录歌。我没有忘记我的承诺。只要我一闭上眼,就仿佛能看见他对着我笑。




     我没有食言,写给了宋亚轩一首歌。

     那是我写的最快的一首,也是比用心,多了一份不明得情感夹在里面的一首。我把它作为专辑的主打,把这份感情定位成

     “无法抑制的爱”

       ———我直面了自己的内心。





      整张专辑的风评好的超出我的预期,尤其时我为宋亚轩而写的那首歌。热度一直在上涨。我不能再像之前一样,无所顾忌的喝酒,和人玩闹。甚至于白天拉开窗帘,都能看见长枪短炮正对我的房间。微博粉丝暴增,也有了公司上门找,我有些恍惚,觉得这只是个梦,飘渺的梦。





      旁人总说,我唱歌时眼里带着光和一份爱意,可只有我自己知道,唱起这支歌时,我脑海里只有三个字。

      宋亚轩。

      再后来唱起,我就不愿睁眼。闭上眼睛,我才能看到宋亚轩,那个笑的像个小太阳似的宋亚轩。




  

      我再也忍耐不了。

      我只收拾出一个背包,推掉了近几天所有的工作。我的想法很简单,我只要快点见到他。





      下了飞机,打车到格拉夫顿大街。

      我感受到我的心跳越来越快,我等不及了,脚下不自觉地开始加速,奔跑。没有任何指示,我只想去那里,我和宋亚轩初遇的地方。





      宋亚轩,你在等我吗?





      跑到酒吧门口,我俯下身喘着气。环顾四周也没有看到他的身影,我不免有些失落,这才想起拿出手机找他的名字。





     “喂”

      有人从后面拍了我肩膀一下,紧接着听到的,就是那熟悉的声音。





       我没有一丝犹豫,转身用力抱住他。





      “我兑现诺言了,你在我的歌里”

      “我很怕你不会等我”

      “坐上回国的飞机时,我满脑子都是你,那时候我才发现,你早就在我心里成了最独一无二的存在。”

     “尽管以后可能和你做不了朋友,可我还是很想说”

     “宋亚轩,我可能喜欢上你了”





     “噗”

      怀里的人突然笑出声,随即回抱住了我,紧紧的。


      “笨蛋”

      “见你的第一眼,我就想靠近你”

      “从你走的第一天起,我就在等你”





      在人流涌动的大街上,我和他紧紧相拥。他说的没错,我在爱尔兰,邂逅了自己的第一场恋爱。





    “宋亚轩,和我回中国吧。”

     













万物颓唐垂败,

唯有你明媚耀眼,向我款款而来









END