落魄音乐人文X临时酒吧主唱轩
*刘耀文视角
*勿上升
推荐BGM:Galway girl
梗源自:歌曲Galway girl
我也许对戈尔韦有某种程度上连我自己都不知道的情怀,才会一时头热拿着银行卡里及近半数的钱,只身前往戈尔韦。
坐上飞机的时候,我还有些懊悔。我甚至没定好要去哪,住哪个酒店,只因为一个想法,就踏上了前往爱尔兰的路上。
也罢,就当任性一次吧。
到戈尔韦时已是傍晚,我在格拉夫顿大街上闲逛,却在一家酒吧前面停下了脚步。像是是身体内某种激素刺激了我的大脑,让我身体不受控制的去做事。
走进酒吧时,乐队正在台上表演。
我瞬间就被台上的主唱吸引住了。男孩长的十分漂亮,首先说明是真的很漂亮,没有任何贬低的意思。大大的眼睛,长长的睫毛,白皙的皮肤和上扬的猫唇。怎么看怎么优越。他的声音也很好听,像是午后的阳光,温暖而明媚。
他冲着我的方向,昏暗的光线让我不确定他是不是在看我,更不确定他是否在冲着我笑。
我坐在一边,又听他唱了许多歌,直到酒吧打烊。当晚我就在附近的小旅馆将就了一宿。
第二天我出去买东西时,又遇见了他。
那时他穿着白衬衫,坐在离那天的酒吧不远的台阶上,前面有个眉眼与他几分相似的小男孩在弹吉他,应该是爱尔兰的民谣,周围有少许观众,稀稀拉拉的站在周围。
我本想径直走过,没想到他突然朝我挥手。
“嘿”
我有些诧异的看着他,他拍拍身上的灰,朝我走来。
“你昨天是不是来过酒吧?”他眼睛弯弯的笑着对我说。
我一时间有些愣神,那晚灯光实在太暗,我只看清了他模糊的笑容,可今日一见,那笑容着实迷人。
可是,他是如何认出我的,我们不认识,甚至没能搭过话。
他像是看透了我的想法,笑着对我说。
“这么一个帅哥在台下太惹眼了,想不注意都不行噢。”
我挠挠头,不知道该做何反应,也跟着他笑。又觉得这样太傻,开始自我介绍。
“我叫刘耀文,你呢?”
“宋亚轩”
是谁先说去酒吧里聊的,我已经有点记不清楚了。
白天酒吧里没多少人,乐队在排练,阳光透过落地窗投射进来,洒在吧台上。屋子里明亮不少,我这才看清酒吧的全貌,酒吧四面和吧台都是木质的,天花板上吊着几盆绿植,窗台外面也开满了满天星。不像个酒吧,倒像是个不错的喝下午茶的地方。
宋亚轩似乎跟老板很熟,他带我到桌旁坐的时候,老板送上两杯我叫不出名字的鸡尾酒时,还充满调侃意味的朝他打了个响指。
“Song,Is this your boyfriend?”
宋亚轩却只是笑,不回答。
我们聊了整整一下午。他告诉我,他是纯正的中国人,很小的时候妈妈带着他改嫁来了爱尔兰。这家酒吧是他朋友开的,他原本在这里的一支乐队演奏小提琴,昨天酒吧的主唱突然请了一阵子的假,他才被老板逼着上了台。
我告诉他,我也是做音乐的。
“我和其他音乐人的区别就是比他人穷好多。”
他反而笑的更欢,眼睛也眯了起来,弯成一个好看的弧度。
“那不是很酷,一个落魄流浪音乐人,拿着所有钱跑到外国。如果你再邂逅一场爱情,那说不定你会成为一个浪漫爱情故事的主人公”
我知道他是在打趣我,跟他笑着,也不作声。
我们喝了不少酒,他的脸红扑扑的,我也有些晕。我和他说我很喜欢卡里克弗格斯民谣。他便站上台,用清脆的声音唱着阿卡贝拉。台下的观众用掌声为他打着节拍。
与昨晚不同的是,在这个空间里,我确定他只唱给我一个人听。
“咚 咚 咚......”
一声比一声重的心跳让我无法忽略。
我想我可能真的是疯了。
之后的几天,他带着我玩了很多地方。白天的时候,我们去拍照,去吃东西,去打台球—我和他都热衷于斯诺克。他好像什么都会,无论是音乐,下棋,运动,绘画......无论什么话题,他都能发表出自己的见解。
而晚上呢,他就会带我去酒吧听他唱歌。宋亚轩总是唱着唱着就朝我望一眼,笑一下。我感觉我没有心思去听歌了,那样多的人,我却只觉得他是在唱给我听。
“Everbody’s tryin’ to be a billionaire,
But everytime I look at you I just don’t care,
Cause All I want to be,
All I ever want to be, yeah, yeah,
Is somebody to you.”
这是我跟他说过我喜欢的歌。
凌晨一点,乐队接替了宋亚轩。我说要送他回家。我们两个人被戈尔韦的冷风裹了全身。已经很晚了,走到他家门口时,他的鼻尖和脸颊被吹的带着粉红色,灯光很昏暗
尽管很丢人,可看到巷子里黑茫茫的一片时,我还是退缩了。宋亚轩似乎看出了些什么,对我说“要上我家坐坐吗。”
我扭捏了一下也就同意了,让我一个怕黑的人自己走夜路,简直就是要了我的命。
宋亚轩的家装修的很漂亮。是很日式的风格,客厅毛绒绒的地毯上面摆着几个凹下去的姜黄色入懒人沙发。灯外面罩着一层亚麻灯罩,使光线变得温和舒适。阳台的护栏上放着几盆多肉,我这才注意到,阳台上趴着一只小小的猫,花色很杂,但是眼睛特别大,瞳孔是深棕色的。
他拿来两包薯片,和几杯果汁酒。我们边聊天边看电影。我清楚的记得,我们看了暮光之城。他说他很喜欢这一部电影,看过很多遍。我早就知道宋亚轩的浪漫情怀,不只体现于喜欢的电影。当电影里的主角互表心意时,我也喝的微醺,昏暗的灯光映着他的脸,我下定决心,对他说“我会把你写进我的歌里。”
他的眼神亮了亮。
“真的吗?”
“真的”
“我一定不食言”我对他说。
那天晚上,实在是太晚了,我便没有回到民宿。宋亚轩在沙发上盖着毯子睡着了。他的猫不怕生,在我裤脚上蹭来蹭去
隔天,我接到了国内一名大制作人的电话。我觉得应该是戈尔韦和宋亚轩把我前20年遗失的所有运气都还给了我,也许还透支了一点下半生的。
对我来说,这次机会非常非常重要,宋亚轩显然知道。我走那天,他去机场送我,没有太多的煽情。
“照顾好自己。”
“别忘了你跟我说的话。”
我听见自己说。
“等我。”
坐在飞机上时,我满脑子都是宋亚轩的脸。他的笑,他的眼神,他的举动,他的声音,全都刻在我的脑海里。
之后的几个月,我都忙着找灵感,写歌,录歌。我没有忘记我的承诺。只要我一闭上眼,就仿佛能看见他对着我笑。
我没有食言,写给了宋亚轩一首歌。
那是我写的最快的一首,也是比用心,多了一份不明得情感夹在里面的一首。我把它作为专辑的主打,把这份感情定位成
“无法抑制的爱”
———我直面了自己的内心。
整张专辑的风评好的超出我的预期,尤其时我为宋亚轩而写的那首歌。热度一直在上涨。我不能再像之前一样,无所顾忌的喝酒,和人玩闹。甚至于白天拉开窗帘,都能看见长枪短炮正对我的房间。微博粉丝暴增,也有了公司上门找,我有些恍惚,觉得这只是个梦,飘渺的梦。
旁人总说,我唱歌时眼里带着光和一份爱意,可只有我自己知道,唱起这支歌时,我脑海里只有三个字。
宋亚轩。
再后来唱起,我就不愿睁眼。闭上眼睛,我才能看到宋亚轩,那个笑的像个小太阳似的宋亚轩。
我再也忍耐不了。
我只收拾出一个背包,推掉了近几天所有的工作。我的想法很简单,我只要快点见到他。
下了飞机,打车到格拉夫顿大街。
我感受到我的心跳越来越快,我等不及了,脚下不自觉地开始加速,奔跑。没有任何指示,我只想去那里,我和宋亚轩初遇的地方。
宋亚轩,你在等我吗?
跑到酒吧门口,我俯下身喘着气。环顾四周也没有看到他的身影,我不免有些失落,这才想起拿出手机找他的名字。
“喂”
有人从后面拍了我肩膀一下,紧接着听到的,就是那熟悉的声音。
我没有一丝犹豫,转身用力抱住他。
“我兑现诺言了,你在我的歌里”
“我很怕你不会等我”
“坐上回国的飞机时,我满脑子都是你,那时候我才发现,你早就在我心里成了最独一无二的存在。”
“尽管以后可能和你做不了朋友,可我还是很想说”
“宋亚轩,我可能喜欢上你了”
“噗”
怀里的人突然笑出声,随即回抱住了我,紧紧的。
“笨蛋”
“见你的第一眼,我就想靠近你”
“从你走的第一天起,我就在等你”
在人流涌动的大街上,我和他紧紧相拥。他说的没错,我在爱尔兰,邂逅了自己的第一场恋爱。
“宋亚轩,和我回中国吧。”
万物颓唐垂败,
唯有你明媚耀眼,向我款款而来
END